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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民企涉诉纠纷调解站 助力营造公平营商环境

2022-09-02 15:00文章来源: 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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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绵阳市工商联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工商联桥梁纽带作用,主动与人民法院加强沟通合作,探索设立“民企涉诉纠纷调解站”,积极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取得良好效果。

一、调解站设立背景

成立“民企涉诉纠纷调解站”是工商联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法院强化诉源治理,共同建立多元化解纠纷机制的一次有益探索,利于发挥人民法院、工商联和民间商会的工作合力,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实践,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高效低成本预防和多元化解涉诉纠纷工作机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

民营企业家日常忙于经营,希望能够将矛盾快速化解于萌芽状态,以减轻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将更多精力投注于生产经营当中,因此诉前化解纠纷是企业所需、大势所趋,更是人心所向。设立“民企业涉诉纠纷调解站”,将有助于工商联和法院各自发挥自身的优势特点,引导企业当事人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矛盾,将大量纠纷化解在前端,最大限度地为民营企业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二、调解站运行规则

在市工商联和市中院指导下,调解站由各县市区工商联和人民法院联合设立,办公地点设在所在地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运行经费由当地财政和总商会会费保障。

在调解范围上,该调解站由法官、工商联干部、商会负责人、当地知名企业家代表等组成调解员队伍,并建立调解员信息库。调解站按照“平台共享、职能互动、自愿合法”的原则开展调解,重点对辖区内民营企业及企业家个人涉及合同纠纷、劳动纠纷、融资借贷纠纷、公司股权纠纷等民商事纠纷开展诉前调解。同时,调解站还将开展日常法治宣传,提升民营企业老板和员工的法律意识,养成守法诚信的美德,从根源上减少诉源。

在调解制度上,建立涉企纠纷先调制度,法院立案庭在收到涉企案件起诉后,除采取诉前保全和查封措施外,案件材料直接转“民企涉诉纠纷调解站”进行诉前调解。同时,按照《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建立了岗位责任制度、纠纷登记制度、文书档案管理制度、回访制度、纠纷信息传递与反馈制度、保密制度等,规范了调解场所的标示标牌、调解设施和调解文书格式。

在调解方式上,充分尊重企业当事人的自主选择权,由当事人在调解员信息库中自主选择1至3名调解员开展调解,提高调解双方当事人的信任度、接受度。调解员通过法理情有机融合,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开展耐心、细致的说服疏导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消除隔阂,引导、帮助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在调解效率上,调解员一经选定,调解站工作人员在一个工作日内向选定的调解员发出参与调解通知并移送相关材料及证据复印件。调解员接到调解通知及相关材料后,需在30日内调解完毕。调解成功的纠纷,制作《调解协议书》。对于经多次调解仍不能达成一致协议的纠纷,终止调解,转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依法处理。

三、调解站运行成效

2020年9月,绵阳市工商联与绵阳高新法院联合设立绵阳首家“民企涉诉纠纷调解站”,该调解站运行以来,开展诉前调解涉企纠纷70余件,为企业减少和挽回损失1000余万元。该项工作先后得到省政协、省工商联、市人大、市政协相关领导肯定性批示,省民营办、市目标绩效办发出督查通报给予表扬。在首家“民企涉诉纠纷调解站”运行机制成熟后,今年先后设立了梓潼县、北川羌族自治县“民企涉诉纠纷调解站”,下一步将在全市9个县市区全面推广,同时不断细化民营企业涉诉纠纷调解工作举措,不断完善涉民营企业重大案件协调机制,打造“公平、公正、高效、便民”的对企服务平台,积极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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